天津天狮学院假期学生安全管理办法-自强天狮
假期安全最重要
天津天狮学院假期
学生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假期期间的学生安全管理,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观念,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能力,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相关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假期期间,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假期学生安全管理,防止学生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 假期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二级学院按照学校的工作部署,负责本学院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假期指寒假、暑假及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包括元旦、“五一”、“十一”等长假)。
第二章 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条 凡涉及学生安全管理的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分工协作,积极配合,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院长办公室、学生处、保卫处、总务与资产管理处假期要安排人员值班,并做好安全预案。发生突发事件时,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及时赶赴现场,协同二级学院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校领导。
第六条 学生处、保卫处按各自职责,负责督促、协调、检查各二级学院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的情况。保卫处要加强校园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查,严格门卫登记制度,保证校园安全。
第七条 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一)安全检查。放假前,保卫处要组织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学生宿舍区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二)门卫登记。对进出人员一律进行登记。学生和教职员工凭学院的有效证件出入学生宿舍区,外来人员未经许可禁止进入。
(三)安全巡查。保卫处要增加对学生住宿楼栋内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次数不动明王传,做好巡查记录。寒暑假期间,宿舍管理人员每个值班班次巡查楼栋不得少于三次。
(四)值班报告。学生宿舍区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公寓管理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每天检查汇总学生住宿情况,并将检查情况报总务与资产管理处宿舍管理部门,总务与资产管理处宿舍管理部门坚持每天零报告制度(有情况汇报、无情况不汇报),每天中午12点之前将前一天学生住宿情况报送学生处及学生所在二级学院。
(五)作息时间管理。按照学院宿舍管理规定,严格假期开关门时间。
(六)核实寒暑假留校学生情况。学生处于寒暑假放假前将经审批同意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统计表转发给院长办公室、总务与资产管理处、保卫处,总务与资产管理处收到留校学生名单后,应安排总务与资产管理处宿舍管理部门及时核实留校学生名单,并及时掌握留校学生住宿情况,出现异常及时汇报。
(七)未经批准擅自留校的学生一律不得留校住宿,总务与资产管理处对未经批准擅自住宿的宿舍实行断水、断电管理。
第三章 二级学院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八条 每次假期前,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要对假期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门的安排和布置,形成领导亲自抓,辅导员具体负责,班主任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九条 假期期间,各二级学院应做好以下安全管理工作:
(一)安全教育零下911。放假前,各二级学院务必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明确学校要求学生应严格遵守的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学生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王骁威。辅导员要与留校学生家长联系管仲不谢私恩,告知家长关于留校期间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值班与信息报告。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假期值班安排,每天要有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的管理,二级学院领导应及时掌握值班情况,了解学生情况,掌握学生去向,相关人员通讯保持畅通,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发生意外事件时,二级学院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及时处置,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三)请销假管理。各二级学院必须严格登记学生的请销假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报学生处备案。
(四)走访宿舍。寒暑假期间,辅导员老师要定期与学生沟通,了解学生在校情况、解决学生相关问题,及时纠正违规现象,及时教育违纪学生,有留校学生的辅导员寒暑假期间至少走访学生宿舍三次。
第十条 各二级学院不得以集体的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旅游。
第十一条 寒暑假期间,各二级学院还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须逐一登记留校学生情况;审核、统计留校学生名单;以年级为单位指定临时负责人。
(二)必须在放假前一周将留校学生和临时负责人的名单统一交学生处登记备案。
(三)必须安排人员(可以分时段安排)负责留校学生管理工作,并报学生处备案。
(四)负责留校学生管理的人员要通过走访本学院学生宿舍、与学生信息员、临时负责人加强联系等方式掌握学生情况。
第四章 学生应严格遵守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寒暑假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留校住宿:
(一)假期参加竞赛培训的学生;
(二)参加学院有关部门、二级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的学生;
(三)参加教学计划内学习、实习的学生;
(四)二级学院或有关部门需要其留校协助工作的学生;
(五)暑假确系经济困难要求假期留在天津勤工助学的学生;
(六)暑假参加考研要求留校复习的学生。
第十三条 申请程序
(一) 要求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的学生必须在放假前15天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并附上家长的书面同意签名(用书信、电话联系或传真均可)材料,小婷562逾期不给予办理。
(二)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二级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学生处审批巅峰进化。
(三)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实行出入证管理,经学院同意、学生处备案的住宿生,付瑞亭每人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交给总务与资产管理处宿舍管理部门统一办理临时住宿证,公寓住宿凭证出入修真魔皇。若出入证丢失,学生本人要及时向总务与资产管理处宿舍管理部门申请补办。未经总务与资产管理处宿舍管理部门批准登记的学生,学校放假后不得在公寓住宿。
(四)经过审批同意留校学生,在假期内按照总务与资产管理处的住宿计划安排入住。
第十四条 学生应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一)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执行留校学生考勤制度,每天晚8:00-9:00到值班室签到登记。留校住宿学生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或中途需离校两天及以上的,应提前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并经学生处同意后方可变更。离校前学生必须到值班室登记,写明外出地点和时间、回校时间及联系电话等。未经批准,擅自外宿,作违纪处理。
(三)留校学生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早6:00开楼门,晚10:15锁楼门,晚11:00熄灯。未在规定时间返回寝室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必要时取消住宿资格。
(四)遵守学院校园管理规定。出入校园时,应主动出示学院指定的有效证件。
(五)加强防火、防盗、防骗、防中毒、防突发事件的意识。外出就餐时,要注意饮食安全,防止食品中毒;外出活动时,要注意安全;外出社会实践时,谨防传销组织的欺骗。
(六)严禁到江河、山塘、水库等地游泳或到山上游玩;凡学生自行外出或旅游期间发生一切意外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七)选择乘坐安全的交通工具离校或返校。离校或返校途中,注意个人安全,提高与他人交往的警惕性,不要随意将家庭地址、电话等个人信息告诉他人。
(八)妥善保管个人行李物品,寄存贵重物品。
(九)注意用电安全,禁止违规用电,禁止使用电热棒、电热杯、电炉、电炒锅等大功率违禁电器;禁止使用液化气等灶具;凡发现违规用电的宿舍立即给予断电处理,违禁电器一律没收,被断电的宿舍成员必须写出公开检讨并经所在二级学院领导签字后方可恢复供电,同时开学后在全院进行通报。
(十)不得在宿舍烧煮食物、酗酒等;不得在宿舍打麻将、聚众赌博等;禁止在宿舍观看传播黄色、淫秽影碟和书刊等;禁止爬栏越室,严禁在宿舍区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
(十一)不得私自调换宿舍,不得滞留和留宿异性;校外人员不得在宿舍留宿,亲友探访须写好申请经保卫处同意,并到值班室做好登记。
第十五条 寒暑假期间,学生因违反以上管理规定,同样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凡发生涉及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袁雅婷,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未履行相应职责,对意外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学院将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学生违反本办法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院将视情况依据校规校纪严肃处理轩辕众。
第十八条 学生在寒暑假期间留校发生意外事故的,参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假期学生住宿安排及注意事项
为了保证学生的安全及方便服务于学生刘大铭,特规定如下:
1、假期作息时间: 早6:00开楼门,晚10:00锁楼门。
2、 假期,学生凭住宿证进出公寓,7月13 日(周四)9:00-16:00学生本人携带一张一寸照片和学生证,到宿管中心办理住宿证。
3、 假期执行登记签到制度,从7月17日起每天晚上8:00—9:00到值班室登记签到,如离开学校不回校住宿要提前在值班室登记离校原因、去向及回校时间,并按时回校。
4、 假期,学生可持澡票到学生公寓A楼学生浴室洗澡,洗澡时间为每晚8:00至9:00(开放时间:7.17-8.20每周一、三、五;8.21-9.3每周一、三、五、日)
5、严格遵守公寓管理制度,禁止在宿舍内吸烟和使用违禁物品,不允许带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公寓或留宿校外人员,一旦查出取消其假期住宿资格,并严加处理。
6、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早出晚归和夜不归宿。
7、保持宿舍卫生干净、整洁,维护公共卫生叶世荣打鼓。
注:
假期老师值班电话:13821148864
保卫处报警电话:82136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