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某项目被曝霸王条款,相关部门发布通知责令整改-特价房成都
上月22日,位于天府新区麓山居住区的某项目取得预售证,新批次推出房源1005套。去年3月,其新房源单价已达到9500元,但本批次房源清水均价仅7000元悍明。
经历登记、摇号、选房之后隋明帝,“幸运的购房者”却发现,原本以为把握住了低价买入天府新区的机会,但在签订合同时,该楼盘却被购房者爆料出,其装修协议中包含部分“霸王条款”,并在网络上公布了合同的部分内容。
▲购房者发布的部分条约
同时,记者发现,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中也有购房者就这一问题进行投诉,其中指出了如下六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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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达到交付条件陆湘湘,开发商只承担整改和保修责任,业主不得拒绝收房;
2、开发商完全不履行成都市《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在装修合同中强制要求不以样板间为标准验收房屋,并且要求业主同意在销售后立刻拆除样板间,这与规定的交房后至少保持样板间1年的规定不符;
3、业主对装修的任何事宜不能持有异议;
4.验房时不得以装修等有质量问题拒绝验收酒井直次,否则按购房合同总价赔偿20%赔偿开发商;
5.根据《<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暂行)》要求,成品房装修标准包括了主要装修材料、部品设备的品牌、型号和备选品牌、型号。滨江和城四期在选房前对这些进行了公示,各位准业主都已照相留存熙元宁宝,建委也有相应备案资料贝蓝品,但是在实际合同中出现了“或相同档次品牌”字样张耐山,并且全部无产品型号。公示有“户内门”三扇;但实际合同中根本就没有户内门。公示中有“成品淋浴房”,品牌为科勒或朗斯;合同中变成了“淋浴单屏”媚乱三国,并且无品牌。公示中“铝扣板”有品牌有型号,合同中连品牌都没有。这是完全违反了刚出台的实施细则周二毛,损害了购房人的利益。
6.开发商的合同中所写的户型改造条约曾子墨丑闻,改造条件模糊,结果验收标准以开发商标准为准,业主不得提出异议。少年同盟第二季
4月12日晚,天府新区城管和市场监管局发布通知表示:针对此事已在进一步调查中,并要求开发商与业主做好沟通工作。
▲相关部门发布微博全文
近日,滨江和城也在其公众号上发布声明,罗宏明并表示会与客户主动沟通达成共识:
▲滨江和城的公告
(成都商报房产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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